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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08-03-21 18:30:51 浏览人次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信息函〔2008〕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应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未建数据中心的市年内务必完成数据中心主体设施建设,已建成数据中心的市要加快整合信息资源的步伐。
    二、结合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加快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向市、县推广,暂不具备应用系统整合条件的,应首先确保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应用,力争年内全省市级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全部使用统一软件。
    三、依据劳动保障部的发卡流程及卡标准规范, 组织调研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情况,以“多功能、一卡通”为目标,加快制定我省社会保障卡体系建设规范,并开展试点工作。
    四、在统一应用软件基础上,组织开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功能软件。研究开发适合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管理和基于安全信任技术的网上业务经办系统。
    五、积极推进以网站和电话咨询服务为主体的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指导各市利用省统一的电话咨询系统和网站群平台开展公共服务业务,探索将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网站系统相融合。

关于印发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社信息函〔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金保工程建设总体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并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本地区金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金保工程建设总体工作安排,2008年全国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和“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建设原则,紧密围绕业务、人群、功能、网络“四个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全国网络贯通、统一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安全体系建设、公共服务系统建设等各项金保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已建系统的应用,在建好用好金保一期的基础上,开展金保二期立项工作。                                                                                          

  一、抓好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

  (一)抓好部、省、市三级统一的数据中心物理环境建设。继续完善劳动保障中央数据中心环境,建立内网、外网和专网间的数据交换机制,开展部本级容灾中心建设,研究制定运维管理规范和系统灾难恢复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市两级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力争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在2008年年底前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机房,实现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容灾中心。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物理安全建设,确保在防断电、防火、防水、防雷、防尘及温度湿度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推进数据的集中管理。继续做好各项业务数据的整理工作,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将数据补齐、核准、记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开展数据整合工作,加强基础数据的比对和整合,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在实现“五险”基础数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市场两大系统间基础数据的整合,努力实现“同人同城同库”。配合异地业务系统的实施,做好劳动保障部级异地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做好全国联网工作,切实保障网络和系统的安全

  (三)实现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进一步推进省市联网和城域网建设,扩大网络覆盖面,力争2008年年底前绝大多数省份实现省级数据中心与省内全部地市的联网,地级城市的城域网覆盖到82%的经办机构,有条件的地区要延伸到街道、社区及农村重点乡镇。完成部省网络线路调整和部省网络备份线路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部-省网络与省-市网络的贯通工作,力争绝大部分地区实现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和三级视频会议系统连通。

  (四)进一步加强网络和系统的安全建设。研究确定适合于劳动保障部门网络和系统安全需求的安全策略,积极采用合理的安全技术手段,有效提升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网络和系统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切实保证网络的安全畅通和系统的稳定运行。建设全国统一的基于PKI/CA技术的安全信任体系,并在部分地区推广实施。

  三、全面完成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做好软件的部署实施

  (五)全面完成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劳动保障部组织完成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以下简称社保核心平台)三版、全国联网监测管理软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劳动保障基层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层基层管理软件)、基金财务接口及报表管理软件、网上公共服务应用软件(含劳动合同备案系统、网上职业培训系统、网上社保系统)、异地业务软件(含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软件、异地领取养老金软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软件)、宏观决策支持软件等金保一期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完成上述应用软件的集成衔接,形成相对完整的劳动保障应用软件体系。配合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方式试点及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开发全国集中式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农民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总结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六)抓好统一应用软件的部署和实施。及时推进社保核心平台、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劳动99)、基层管理等软件等本地业务和服务系统的部署工作。各地已建业务系统中尚未采用上述统一应用软件的,要制定向统一应用软件的升级计划,创造条件早日实施升级。正在进行本地化实施的地区,要加快实施进度,在年底前取得成效,其中,以省为单位进行统一软件本地化实施的地区,要在年底前完成大部分地区的实施任务,实现统一应用软件在部分省份的全面普及。做好异地业务系统的试点推进工作,在试点地区上线运行,为进一步推广实施积累经验。抓好基金监管(含财务交换库)、联网监测、宏观决策等纵向数据采集及监管、分析软件的联动推进和统一部署,支持全国的非现场监督和宏观分析。各地在实施核心业务系统本地化过程中,要结合劳动保障业务发展的新趋势,将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个人帐户做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需求,纳入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对上述业务工作的支持。

  四、加快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七)加大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加强对12333短号码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12333短号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建设。继续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体系业务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试点。

  (八)积极开展网上业务经办。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自助式网上业务办理。继续推动网上职业介绍、网上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上职业培训等网上应用。完成数据集中,业务分级管理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部署,建立起全国劳动用工基础信息库,并努力提高应用的覆盖面。

  (九)稳妥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各地要根据业务需求和信息化建设实际,加快全国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完成国产算法社会保障卡的试点工作,启动国产算法社会保障卡应用,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管理。配合异地业务系统的实施,探索社会保障卡跨地区应用。

  五、着力提升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系统的价值

  (十)加强已建系统的应用工作。积极推进已开发完成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加强对已开发完成系统的使用培训,进一步明确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职责,切实做好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原系统向新系统的数据迁移,做好系统的平稳过渡。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系统整合、实现了数据中心生产区集中的地区,要充分发挥集中的优势,使其切实成为各项业务协同办理的工作平台。在确保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核心业务系统与公共服务系统、异地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确保业务与服务的有效联动以及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

  (十一)继续抓好已启动的全国联网应用。进一步抓好养老保险监测数据上传工作,完成监测指标的增加、调整、以及基于新指标的监测软件的部署工作,基本实现基于新指标的数据上传。进一步抓好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上传,争取上传数据覆盖到80%的失业人员。加强数据分析利用能力,做好联网数据分析工作,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

  (十二)全面启动其他联网应用。确定医疗费用和管理服务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监测指标,完成相关应用软件在全国的部署,开展监测数据的上传工作。进一步探索通过网络进行异地业务办理,做好异地业务系统试点工作。推进统一的安全信任体系在纵向全国联网应用中的应用,提高全国联网应用的安全防护能力。积极探索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质检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系统的信息交换,进一步辅助核实业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六、进一步加强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全国协调推进

  (十三)启动第二批示范城市建设。在未纳入首批示范城市的地区,选定部分符合部里统一建设方向、思路明确、基础比较好的地区,作为第二批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完成第二批示范城市的现状自评工作。建立已通过验收示范单位的定期检查制度,不断提高首批通过验收示范单位的信息化水平。

  (十四)协调推进各地区的系统建设步伐。认真总结验收通过的示范单位的建设经验,积极组织各城市之间的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对部分建设进度相对滞后地区的工作指导力度,形成全国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七、开展部本级金保一期验收,做好金保二期立项工作

  (十五)开展部本级金保一期验收。在全面完成中央本级金保一期各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劳动保障部将做好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提请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对一期项目进行验收。部分立项较早、进展较快的地区,也要创造条件,争取年内完成一期项目验收。其他地区要根据当地的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一期项目验收时间计划,力争早日完成验收。

  (十六)做好金保二期立项工作。劳动保障部将在一期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四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所规划的建设方向,开展部本级金保二期工程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立项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抓好金保一期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筹划二期工程,做好二期工程立项的准备工作。

  八、加强等各项基础建设,为金保工程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十七)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早日设立。加强对金保工程所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化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为日趋集中的信息系统提供良好的运行维护和服务。要紧跟业务发展趋势,为业务扩展和数据应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十八)加强标准规范建设。结合统一应用软件开发和部署,修订或制定社会保险等主要业务系统指标体系,制定异地业务系统接口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结合各项联网监测应用的开展,制定和完善交换区数据标准、决策区数据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安全信任体系、劳动保障短消息服务、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标志、域名等相关标准,修订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加大各项统一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确保劳动保障相关业务系统中各类业务代码的标准、规范和统一,为各业务系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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