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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标 题】:关于印发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 文 号】:豫劳社劳务〔2008〕8号
【发布日期】:2008-04-24 11:33:20
【实施日期】:2008-04-24 11:45:45
【主题词】:
关于印发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劳务输出服务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劳务输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统筹城乡就业,力争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农民工权益保障及回乡创业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再上新台阶。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6万人,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0万人。
    一、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市县以乡镇机构建设为重点,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建设项目试点,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二)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统计制度。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普查统计,充实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管理。开展企业用工调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就业信息。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介绍服务。强化劳务协作,指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与劳务输入地及用工单位的有序对接,努力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规模。
  (四)搞好劳务输出基地县建设。推行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劳务输出示范县的典型带动作用,指导和推动劳务输出基地县创建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
  (五)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强化境外就业服务,加强国际劳务协作,拓宽境外就业渠道,为中介机构及外出农民提供更多境外就业信息;制定政策,为境外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与劳务输出基地县建立劳务合作机制, 2008年新增境外就业人员1万人以上。
    二、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层次
  (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做好培训任务的分解和组织实施;统一培训操作规程,严格监管,推广电子化培训台帐,提高培训质量。完成66万人培训任务,使全省外出务工人员中经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七)落实培训补贴资金。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按照省劳、财两厅审批下达项目及资金额度,督促各地足额安排培训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
  (八)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制定劳务品牌的发展规划,依托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品牌孵化基地,提高我省劳务品牌技能含量,提升劳务输出的层次和水平。建立劳务品牌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劳务品牌推界活动,增强河南劳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督导协调,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努力开创农民工工作新局面。围绕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紧迫、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巩固扩展10件实事成果,着力推进十项制度建设。配合机关各处室继续以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为重点,完善用工管理,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解决农民工工伤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农民工办协调督导作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妥善解决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问题,落实优秀农民工城镇入户政策,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十)加强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农民工工作专项督察,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督促指导。举办农民工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
  (十一)强化农民工工作宣传。做好农民工工作宣传报道,推动农民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办的部署,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农民工先进典型,为做好农民工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确保涉及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十三)加大扶持力度。协调财政部门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服务机构积极给回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园区建设,大力引导和扶持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延伸和落实,积极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将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所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纳入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组织实施范围,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回乡创业的政策规定,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回乡创业现场会,做好回乡创业的评先表彰,积极宣传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好典型、好经验,有效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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